公告日期:2017-08-2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深证1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有权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8,464,827.70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20日)基金总份额的63.26%,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同意的份额为28,464,827.70份,占出席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弃
权的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达到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8月22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
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22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7年8月25日起进
入清算期,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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