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3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更新)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22日证监许可【2011】431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较低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
复核、审查。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颁布、
同年 8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所作出的相应更新,其余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5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 5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销售...... 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财产......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7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87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1
第二十二部分 侧袋机制...... 98
第二十三部分 风险揭示...... 101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05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108
第二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36
第二十七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4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7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15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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