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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3 10:15:54 股吧网页版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3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1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 12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5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8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1

九、基金收益分配...... 28

十、基金信息披露...... 29

十一、基金费用...... 31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 33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33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4

十五、禁止行为...... 36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37

十七、违约责任...... 39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 40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40

二十、托管协议的签订...... 40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成立时间: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0,000,001 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0】89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保险兼业代理,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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