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0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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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11日证监许可【2008】784号文核
准。
本基金原名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
月7日起更名为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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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7 年 2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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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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