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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商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7-23


根据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年7月23日起华鑫证券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华鑫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及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如有变化请以华鑫证券公告为准)
一、新增代销、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630001)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2)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3;B类630103,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5)
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6)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7;B类630107,A类和B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8)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9;C类630109,A类和C类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0)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1)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鑫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鑫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可与华鑫证券自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如有调整,请以华鑫证券公告为准)。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4、投资者可与华鑫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华鑫证券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华鑫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该不足500份基金份额部分将会被强制赎回。
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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