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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7-05 00:01:47 股吧网页版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4-07-04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7号)和2014年6月26日《关于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4】628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九、基金的投资 44
十、基金的财产 53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54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59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6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十六、风险揭示 72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7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30
二十二、备查文件 131
一、绪言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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