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5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4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7
号)2014 年 6 月 26 日《关于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4]62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由“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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