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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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4 月 9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377 号) 2014 年 6 月 26 日《关于金
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4】628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
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更名为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由“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金元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购买货币市
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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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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