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22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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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根据2012
年1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
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6号)
进行募集。
截至2014年12月8日,惠利保本基金的累计收益率为15.3%,满足《金
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惠利保本
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第一个保本周期提前结束的条件,2015年1月7日为金
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
金存续条件,按照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利保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
转型为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于2015年1月5日在公司网站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修订后的《基
金合同》于2015年1月1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
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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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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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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