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09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24号)和2010年1月5日《关于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生效。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股东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并于2015年3月12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2017年12月4日,本基金就相关实质性内容的调整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并于2017年1月
15日,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相关事项调整的变更注册及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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