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1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根据2009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 许可[2009]1424号)和2010年1月5日《关于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生效。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 )股东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 ),并于2015年3月12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
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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