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6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3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2年03月20日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2012年03月20日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2015年7月15日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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