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实施新估值标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3-2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实施新估值标准的公告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新估值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26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新估值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统一实施新估值标准,即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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