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恒泰证券代理
销售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类份额(A 类基金代码:590009,C 类基金代码:
590010,以下简称“本基金”),及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
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时,申购费率及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
制,若折扣前的原费率为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以恒泰证券
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手
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恒泰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
资者留意恒泰证券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95608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400-196-618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www.postfund.com.cn 400-880-1618
010-585116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