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53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前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9
九、基金的投资......59
十、基金的财产......7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76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 81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83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6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十六、侧袋机制......93
十七、风险揭示......9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1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9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1
二十四、备查文件...... 162
一、前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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