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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09:05:11 股吧网页版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
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基金”)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邮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中邮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开始
代理销售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590009、 590010)、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A/C( 000271、 000272)、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A/B( 000576、 000580)、中邮稳健添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26)、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1430)、中邮纯债聚利债券 A/C( 002274、 002275)、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2397)、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7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东区
法定代表人: 丁奇文
联系人: 吉亚利
电话: 010-67017788-9104
客服电话: 4008888005
网址: www.cnpsec.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 010—58511618
400 880 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站: 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中邮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邮旗下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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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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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21:11:38
尽搞这些东西,募到的资金不用心经营,就走歪门邪道,排名垫底不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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