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支
付方式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5月8日起,调整旗下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合同》“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三)收益分配原则”中进行如下修改:
原表述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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