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10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1】【81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
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
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
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其中,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
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以一元的发售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
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该发售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4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十、基金的投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