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8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 1048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 2008 年 11 月
05 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基金运作风险,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
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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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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