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9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
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7年12月12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9号
邮编:200135
联系人:贾云鹏
联系电话:4008210588,021-50509888转811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联系电话400821058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1月9日,即在2017年11月9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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