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8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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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08 年 12 月 14 日证监许可【 2008】 1392 号文核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3 月 4 日生效。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4、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并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和套利性机会投资,
其中对债券类(包括可转债)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持有的非
债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包括央行票据)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6、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6 年 9 月 4 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 言 ..........................................................................................................................................2
二、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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