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诺德优选 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7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7
五、基金备案......9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0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16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17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3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9
十一、基金托管......31
十二、基金的销售......31
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1
十四、基金的投资......32
十五、基金的融资......38
十六、基金的财产......38
十七、基金财产的估值......38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42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43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5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45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9
二十三、违约责任......51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52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52
3-1-1
一、前言
(一)订立《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诺德优选30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