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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富国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7

富国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2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9
五、 基金财产保管......9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3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24
十、 基金信息披露......25
十一、 基金费用 ......27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8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29
十四、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29
十五、 禁止行为 ......32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七、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34
十八、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35
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 ......35
二十、 托管协议的签订 ......36

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
力;

鉴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富国基金为富国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证券为富国中证 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富国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时间:1999年 4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成立时间:2006年 8月 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8]1549 号

联系人:郑晗

电话:0755- 81682147

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富国中证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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