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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7 00:37:16 股吧网页版
万家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7

万家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万家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4
年 1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其中,网下现金发售
的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
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6.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发售代理机构。

7.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 A 股账户和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需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已购买过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除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另有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将不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1)募集结束后,若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的总份额不超过 10 亿份(折合为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则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募集结束后,若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的总份额超过 10 亿份(折合为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和结果。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不含募集期利息):

募集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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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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