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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8 07:42:4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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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8

  关于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的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3月23日成立。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作为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8月1日起对旗下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同时开放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费率差异、不同份额类别间是否可升降级等,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现

有份额,基金代码:550010)、B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550011)和E类基金份额(新增加

的份额,基金代码:004849)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新增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升降级规

则。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3、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主要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4、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

回不得少于0.01份。本基金E类份额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保有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投资

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二、修改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将由原来的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更改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目前本基金收益结转方式采用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每日收益分配基础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份额与已分配未支付份额之和。变更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之后,每日收益进行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持有已分配未支付份额。两种收益结转方式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持有的基金资产价值相同。

两种收益结转方式下,本基金估值均采用每日分配计算万份收益,以日复利计算7日年化收益。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分配原则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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