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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7 09:36:53 股吧网页版
《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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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
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6.招募说明书:指《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无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2
六、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
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
予以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
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
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资人应当在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
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
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2 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2
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
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
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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