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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09 09:24:13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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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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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信诚精萃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发布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198号文核准的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27日生效。
2015年8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为“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关于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
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17: 00止(以表决
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电话: 400 666 006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 《议案》 ” ),《议案》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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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0月9日,即在2018年10月9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纸质表决。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如下: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
站( http://www.citicprufunds.com .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
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
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
明文件的复印件。
(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
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
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
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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