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540012”,C 类基金代码“001149”;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 2021 年 3 月31 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对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以及基金的投资等条款进行修订。
2、为更好的拟合跟踪标的指数,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的关联交易限制等条款进行修订。
二、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进行
的修改
第一部分、前言
“前言”章节增加“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具体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释义”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
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
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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