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3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
办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540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7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1月1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
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
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
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7年1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和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 业务申请。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
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
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开户者除外),开
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
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
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若遇非基金
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
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
民币100元(含100
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
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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