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8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9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10]1246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本基金初始面值 1 元,在证券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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