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示基金直销客户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并接受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基金直销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保障投资人权益,本公司已全面实施基金直销客户风险测评工作。
对于至今尚未接受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基金直销客户,请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直接开通本公司电子交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免影响您的基金交易。
对于已经接受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基金直销客户,如果您的风险偏好发生了变化,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或者登录本公司电子交易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如本公司未收到您更新风险承受能力的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您最近一次在本公司完成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结果和留存的客户信息更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评估您投资本公司基金的适用性。
如果您的其它个人信息发生了变更,也请尽快联系本公司直销中心或者登录本公司电子交易进行修改。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贵宾理财客户也可直接致电您的客户经理)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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