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540005,C 类:541005)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作相应修改。
一、基金管理费率调整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进
行调整,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 0.60%下降至 0.3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将《基金合同》“十九、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0.6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更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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