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1
二、释义......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8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9
五、基金备案......10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2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21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3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1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9
十一、基金的托管......42
十二、基金的销售......43
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4
十四、基金的投资......46
十五、基金的融资......58
十六、基金的财产......59
十七、基金财产的估值......61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5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68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0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7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6
二十三、违约责任......79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80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81
一、前言
(一)订立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3年10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004年6月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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