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规范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 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 (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 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建信新兴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 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 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金合同》”)。 特订立《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释义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