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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28 09:29:3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变更建信基金旗下基金产品转换补差费计算方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1-06

  关于变更建信基金旗下基金产品转换补差费计算方式的公告

为了减少投资者在基金转换过程中的成本,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公司将于2013年11月8日起变更旗下基金转换补差费的计算方式。本次计算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计算方式为先计算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再用费率差与拟转换份额的净值相乘,得出基金转换的补差费。

变更后的计算方式改为先计算拟转换的两只基金各自的申购费用,再通过费用相减得出相应的基金转换补差费。在新的计算方式下,投资者所支付的转换费用将低于原有方式。

例:某投资者将10万份建信纯债A份额转换为建信恒久价值基金份额,假设转换当日建信纯债A净值为1.00元,则转换费用为:

变更前: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0×1×(1-0.1%)=99,900.00元

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换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换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出基金申购费率)

=99,900×(1.5%-0.8%)/(1+1.5%-0.8%)

=694.44元

变更后: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100,000×1×(1-0.1%)=99,900.00元

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99,900×1.5%/(1+1.5%)}-{99,900×0.8%/(1+0.8%)}

=683.50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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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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