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8
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
公告依据 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
注:(1)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一年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2 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2023 年 5 月 22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共
20 个交易日),是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也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5)《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共 20
个交易日),投资人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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