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8
关于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76号文核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1月15日生效。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为更好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
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精度,自该日起由原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调整为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公司对原《基金合同》和《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 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 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 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的“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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