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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27 08:39:18 股吧网页版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7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9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2] 1176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
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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