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31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务,规范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务,规范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一、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前言 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