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ET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765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7、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多次提交认购申报,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
8、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结束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折合为金额2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份/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20 亿份。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 读 刊 登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cmfchina.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12、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3、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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