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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08:12:40 股吧网页版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主协调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10
三、投资人开户 ...................................................... 11
四、认购程序 ........................................................ 12
五、清算与交割 ...................................................... 15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6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7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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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
基金”) 的募集已根据 2024 年 3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447 号)注
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证券简称: 恒生新药
扩位证券简称: 恒生创新药 ETF
基金认购代码: 520503;基金证券代码: 520500。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为花旗银行, 本基金的基金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
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6、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
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8、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50%。
9、 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以上海证券账户通过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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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本基金
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10、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1、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泰柏
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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