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8 年 10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52
号文核准募集。2019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在原基金份额基础之上对基金份额进
行分类,原有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归为 C 类、E 类份额(以下
简称“利丰 C 类”、“利丰 E 类”),并增设 A 类份额(以下简称“利丰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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