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2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09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43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正
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契约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始投资。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5 年 8 月 7 日起本基金更名为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更名的
事宜,我公司已于该日发布《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名
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9 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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