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4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4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81号文核准募集。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关于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经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2日期间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通过并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自2014年7月1日起,由《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017年1月9日,本基金在原基金份额基础之上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原有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以下简称“纯债壹号A类”),并增设C类份额(以下简称“纯债壹号C类”)。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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