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基金财产保管......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2
九、基金收益分配......26
十、信息披露......27
十一、基金费用......29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2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3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4
十五、禁止行为......37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9
十七、违约责任......41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3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5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成立时间:2003年5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1009999
传真:021-61009800
联系人:魏明东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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