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1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7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1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因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还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5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丹
电话 021-61009999
传真 021-61009800
联系人 魏明东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万元 49%
股权结构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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