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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7 07:54:25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原文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
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现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
走势的指数,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
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
债券指数。该指数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因此该指数是本基金较为切合的
市场基准选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
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三、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要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上述修改事项自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四、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 长信量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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