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74号)准予注册,并于2016年11月10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0:00起至2018年12月2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即在2018年12月7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cxfund.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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