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9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
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11月23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1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开
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94551994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
11月22日。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即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场外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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