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与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
事件一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
1、概念:央行要求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缴存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央行通过降准,可影响银行可贷资金数量从而增大信贷规模,提高货币供应量,释放流动性,刺激经济增长。
2、本次降准已在预期之内。3月31日,国常会提到“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次降准是对国常会精神的落实;
3、范围略低于预期。本次降准仅针对农商行及以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再加上仅在省内经营的城商行。这个范围,比传统意义上的“中小银行”要小,降准指向也更为明确;
4、本次政策将有利于改善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提高其金融资源获取的便利性和可得性。4月是财政存款增加收紧流动性的月份,本次降准也有助于未来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
事件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
1、概念:超额准备金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缴足法定准备金之后,自愿存放在央行的钱,由银行自主支配,可随时用于清算、提取现金等需要。人民银行对超额准备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额准备金利率(超储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是商业银行在隔夜拆借市场的利率走廊下限,如果资金的市场利率低于超储利率,那么银行做资金出借的收益低于从人行账户获得的利息收入,那么银行更愿意把资金作为超额准备金留在人行账上,资金供给减少就会抬高市场利率到超储利率之上的水平,实现利率走廊下限的效果。
2、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银行在央行处的存款利率将会减少,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偏好,加强放贷动力。利率走廊下限打开后,各种政策工具预期进一步提升;
3、最近两次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分别在2005年3月17日从1.62%下调至0.99%,2008年11月27日从0.99%下调至0.72%,调整后都带来了一波债券牛市,不过目前的市场环境与当年相比已有很大不同;
两会前后预计财政政策实施方案会陆续发布,一般国债、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债券供给放量,对长端扰动更大,货币政策带来的利好使短端获益更多。资金成本有望进一步下行,高等级信用债吸引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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